——关于安徽探索省属企业、高校执纪审查协作组机制的调查
今年3月,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多次收到反映某高校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问题线索,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按程序转交学校纪委组织核查。反复谈话,却谈不出任何问题。办理过程中,学校纪委人手少,又与被反映对象熟悉,一段时间问题处理没有实质进展。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果断决定组建协作组进驻该校开展初核。协作组进驻后,很快发现了大量被反映对象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证据,仅用5天就查清了问题。
实践证明,用足用活执纪审查协作组,有效避免了企业、高校纪检干部不愿办案、不敢办案、当“老好人”等情况。截至目前,安徽省属企业、高校非省管干部案件中,有一半以上为执纪审查协作组办理。
精锐配置
集中突破问题线索
曾发生这样一个案例:省委巡视组巡视高职高专后,向某高校纪委移交了干部王某某涉嫌冒领招生宣传奖励费问题以及另外4名干部涉嫌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等5件问题线索,但因学校纪委执纪经验不足,半年下来,问题竟没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