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市司法局党组把抓党建工作作为主责主业来落实,时刻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年初细化的党建责任目标,实现了从局党组、基层党委、到基层党支部班子、直到普通党员,人人有责任、有任务、有目标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每位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在基层党支部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并定期到基层党支部指导工作,对党员管理和怎样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面对面指导,促进了党建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市司法局党组加大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结果进行会议或文件通报,要求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强化跟踪问效;同时,通过专项督察、网络监控系统巡察、发放征求意见函、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强化对党员队伍的监督管理。
强化党建引领,促进事业发展
通辽市司法局党组全面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一是做好“党建+精准扶贫”工作。市司法局党组首先与扶贫村签订了党组织共建协议书,选派一名正处级干部到贫困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精准扶贫开展以来,共为贫困村协调贷款312万元,投入扶贫资金61万元,帮扶112户贫困户走上稳定产业脱贫之路。二是开展“党建+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目前,全市已实现“一村(社区、嘎查)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普惠均等、便捷优质、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三是做好“党建+法律宣传”工作。市司法局组织党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大力开展宪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创新打造“法治乌兰牧骑”金色品牌,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党建+服务民营经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司法局党组及时行动,主动作为,组织召开了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出台了《通辽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明确了10条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硬措施。
加强新时代党建工作,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实现党的执政使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通辽市司法局将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为通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新时代草原名城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