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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到家门“流动”普法润人心

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为实现司法便民,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近日,淮滨县法院栏杆法庭采取电话预约、上门送达、就地开庭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孙某经营一家电器门市部,2022年,被告余某向原告孙某购买空调一台,后经双方结算,余某确认欠付孙某4000元货款,后孙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余某诉至法院。

  诉讼中,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诉讼标的额较小以及双方的亲属关系,吴祥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能快速化解纠纷且不伤了双方的和气。调解过程中,吴祥法官结合法律规定对该案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希望双方念及彼此亲情,各退一步,心平气和解决矛盾。经过吴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余某当庭支付欠款4000元,原告孙某也放弃主张利息的诉求。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吴祥法官的努力下成功做到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履行、当日结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吴祥法官向前来咨询的市场商户、群众解答疑惑,针对中小商户及批发市场在经营活动中常见的交易合同的签订、送货、购货与验收需注意的法律问题,结合司法实践给出对策建议,有效帮助商户预防和降低相关法律风险。

  巡回审判是连接法院和基层群众的桥梁,审判的最终目标是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一如既往的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让群众少跑腿,提高司法效率,为基层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7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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